

香港记者的定义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方认可的合规记者(香港本地采访、记者会、执法现场认定标准)
香港政府新闻处、《警察通例》统一认定合规传媒记者, 需同时满足:
1. 受聘于政府新闻处登记在册的正规传媒机构(香港本地报社、电视台、通讯社、合规网络媒体、国际知名外媒香港分社);
2. 持有该登记媒体机构统一核发的官方员工记者证;
3. 工作内容为专职新闻采访、拍摄、采编发布。
从业核心要求(法律底线)
1. 遵守《基本法》《香港国安法》、本地传媒法规,新闻自由并非绝对,不得借采访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阻碍执法、煽动违法等行为;
2. 必须依托合法注册媒体开展采编,无正规机构挂靠的自由撰稿人、自媒体博主,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记者”;
3. 网络媒体记者同样需要所属网络媒体完成香港传媒合规登记,持证上岗,才算合法香港记者。
补充区分:不属于香港记者的人群
1. 仅运营个人社交账号、博客、短视频账号,无正规新闻机构聘用的自媒体创作者;
2. 新闻专业在读学生、仅持有记协会员证但无媒体全职采编岗位者;
3. 公关、广告、自媒体运营、专栏自由撰稿人(非专职新闻采访);
4. 未在香港注册、无合法经营资质的境外杂牌自媒体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