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每日电讯 • 香江新闻讯(CAN记者 雪峰 段敏) 九月二十三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欧洲联盟(欧盟)委员会及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发表的所谓年度报告中针对香港特区各方面情况的不实和偏颇内容,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在‘一国两制’下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特区政府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特区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使香港社会秩序恢复稳定,为香港经济、民生等各方面的发展提供稳固基础,香港居民及在香港特区的其他人士依法享有和行使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民众福祉日益增进。特区政府强烈敦促欧盟尊重事实,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长臂管辖,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保障权利和自由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定维护香港市民受法律保障的权利和自由。自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人权一直受到《宪法》和《基本法》坚实的宪制保障。《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清晰列明构成相关罪行的要件与刑罚。相关法律不会影响本地机构、组织和人员同其他国家、地区以及联合国、欧盟等相关国际组织的正常交流。奉公守法的人士不会误触法网。”
“《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依据《基本法》、适用于香港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规定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明确规定,为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者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需要,可以依法对部分权利和自由作出限制。所谓报告片面引用数据、歪曲事实,抹杀香港特区一直以来坚定保障市民,包括新闻从业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和自由的决心与工作,特区政府必须直斥其非,予以强烈谴责。”
“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香港传媒环境依旧蓬勃发展。别有用心的人士刻意捏造香港新闻与言论自由的状况,然而事实上,新闻和言论自由在香港在宪制层面受到《基本法》坚实保障,但并非绝对,传媒同其他主体一样,都有义务遵守全部法律。只要不触犯法律,传媒依旧享有评论、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完全不受限制。法庭在相关案件的裁决理由中也援引欧洲人权法院关于新闻自由的判例,指出即便是报道公众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依据《欧洲人权公约》也不享有完全不受约束的言论自由;最重要的是,新闻工作者必须秉持‘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行事,以准确事实为基础,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才能够获得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保障。反观欧盟27个成员国当中,有14个国家卷入使用‘飞马’间谍软件监控媒体及普通市民的丑闻,完全没有资格就新闻自由问题指手画脚。所谓报告借新闻自由为违法行为开脱,再次暴露欧盟当局一贯的偏颇立场与双重标准。”
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特区政府维护独立司法权,全力支持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与法治精神。《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所有受到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法院严格依照证据和全部适用法律审理案件,不会因为涉案人员的职业、政治理念或者背景而区别对待。法官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同审理其他案件一样,独立公正履行司法职责,不受任何干涉。任何理性、客观、公正的人,只要认真阅读法院公开的相关案件判决,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香港法治根基稳固、历久不变。香港普通法体系,是香港司法界、法律界全体人员包括各级法院法官长年共同建设维护而成,不会因为个别海外非常任法官离任而发生改变。少数海外非常任法官离任,需要结合地缘政治紧张加剧的大背景去理解,绝不能断章取义,借此抹黑香港法治状况。”
“律政司按照《基本法》第六十三条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检控决定,都是在对全部可采信证据与适用法律开展客观分析之后作出。控方有责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前提下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才会被法庭定罪。”
“特区执法、检控以及司法机关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都会严格遵守《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正、及时办理相关案件。每宗案件从提起检控到审讯完结所需时长受多项因素影响,控辩双方遵从法庭指令,保障案件及时审理。”
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强烈反对欧盟所谓报告中针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及工作的不实无稽内容。”
“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这既是《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之下主权国家固有的权利,也是国际通行惯例。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一法安香江’,其必要性与正当性毋庸置疑。香港特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履行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事实上,欧盟及其成员国不断以国家安全、反恐为名制定修订法律,不少条文十分严苛。例如欧盟《线上恐怖主义内容规章》规定,网络服务商收到主管机关命令后,必须在一小时内删除或者屏蔽恐怖主义相关内容;《数字服务法》要求网络平台落实内容审核制度,删除或屏蔽非法仇恨言论,违者最高可处以全球总营业额4%‑6%的巨额罚款。欧盟成员国也出台限制公民权利自由的法律法规,例如德国今年8月通过超过730页的《情报服务改革法》,大幅扩大国内外情报机构权力,包括潜入私人住宅停用设备、安装恶意软件、国家间谍软件合法化、运用人工智能扫描海量公私数据、强制搜集信息等。但欧盟无视自身大量严苛的法律条例,屡次颠倒是非,肆意抹黑香港特区结合本地实际审慎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持续作出偏颇评论,这是典型虚伪的双重标准。”
“所谓报告还诋毁抹黑香港特区2025年依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制定的附属法例。该附属法例针对《香港国安法》第五章关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国安公署)职责的条文,列明具体细则,履行香港特区宪制责任,进一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国安法》对国安公署的职责和权力已有严格规定。该附属法例没有赋予国安公署新权力,不会影响普通市民生活以及机构组织正常运作,其中规定的罪行均参照香港现行法律中同类常见罪行。国安公署严格依照《香港国安法》履行职责,特区政府依法提供必要便利与配合,完全合法合理。”
“事实上,《香港国安法》实施六年多以来,广大香港市民的生活与经济活动快速回归正常,营商环境得到恢复并持续优化。香港保持全球自由经济体排名第一,跨境财富管理排名升至全球第一,世界竞争力排名第二,国际金融中心位列全球三甲,2025年新股集资总额位居全球首位;香港在《2025年法治指数》整体排名维持高位,领先于时常无端批评香港法治与人权状况的部分美西方国家。这些成就,都建立在《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特区其他相关法律、国家安全工作为香港社会带来的自由与安定之上。”
“此外,《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条文充分体现该条例严格依照法治原则制定:清晰界定各项罪行构成要件;仅依据适用国际标准、参考其他普通法地区的做法,对基本人权自由作出必要且合理的限制;不损害无辜第三方合法权益等等。”
“至于煽动罪,香港特区各级法院在多起案件中均确认煽动相关条文符合《基本法》以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人权的规定,也确认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言论自由之间实现相称合理的平衡。相关罪行绝非用来压制基于客观事实对政府作出正当批评的言论。”
“《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香港所有人平等适用,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香港国安法》第五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香港特区执法部门始终依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根据相关个人或单位的行为开展执法行动,和当事人、组织的政治立场、背景、职业没有关系。所有案件都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办理;所有被告人都在香港适用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以及《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如果主张部分人或者组织不用为自身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等于赋予其违法特权,完全违背法治精神。美西方国家过往也有大量执法行动,针对国内散布虚假信息、煽动仇恨、美化暴力的言论,但是它们无视自身法律,无理诋毁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充分暴露双重标准。”
“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下,所有受到刑事指控的人,都有权获得拥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公平审讯。香港特区法院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针对所谓报告恶意抹黑黎智英危害国家安全案(黎智英案)判决,特区政府必须强调:该案经过长达156天公开聆讯,审阅2220项证物、8万余页文件,控辩双方合计提交超过1000页书面陈词。黎智英一方由拥有超过35年执业经验、刑事及国安案件辩护经验丰富的资深大律师带领律师团队,拥有充足时间筹备辩护,审前、审讯阶段提出的各项程序异议均得到法庭妥善处理,拥有充分机会质证控方证据、陈述辩方案情,黎智英本人出庭作证长达52天。辩方就案件法律观点、证据分析提交详尽书面陈词,也在聆讯中就各项关键议题发表口头陈述。以上均证明黎智英和其他被告人经过公平审讯后才被定罪,黎智英本人也选择不上诉。法庭定罪裁决有理有据,充分体现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不受任何干涉,也明确说明黎智英并非因为政治观点、信念而受审。欧盟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依旧颠倒是非、恶意攻击,令人不齿,特区政府再次严正驳斥,以正视听。”
“针对所谓报告提到的‘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法庭作出的裁决理由立场鲜明、有理有据。裁决明确指出,被告人并非因为政治观点、信念受审,法庭只考量与本案相关的法律与证据,判断控方能否把罪行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法庭同时指出,本案被告人长期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央政府抱有敌意,《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被告人拒不悬崖勒马,坚持自身抗争立场;即便明知言行可能超出合法表达自由的界限,仍然置之不顾。《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最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序言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秩序的核心与基础。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的宪法,会允许公民颠覆宪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与国家根本制度。”
“针对所谓报告提及的其他国家安全案件,特区政府已经多次强调:相关案件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任何人都不应当评论案件、试图干预法院独立审判,否则有可能构成妨碍司法公正。一切颠倒是非、抹黑香港特区司法制度与审讯、美化犯罪行为、向特区法院施压的行为必须停止。”
“惩教署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羁押环境安全、人道、适宜、健康,包括及时妥当的医疗支援。惩教署署长可以依据《监狱规则》第68B条,作出中止在囚人士同其他在囚人士交往的安排,保障在囚人士人身安全与权益。该安排可以由在囚人士主动提出申请,经惩教署署长依法审批;也可以由惩教署署长依据法律规定与程序,综合考量相关因素后作出。当事人的在囚权利,包括探视、通讯、福利、宗教服务、户外活动等,不会因为中止同其他在囚人士交往而被剥夺。”
“《香港国安法》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规定的罪行设置适当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以及世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具备必要性与正当性,同其他国家地区做法保持一致。”
“香港特区警方作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追究境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部分潜逃美西方国家的人员被通缉,是因为他们身在境外仍然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警方依法发布通缉,采取全部合法手段打击潜逃行为,敦促潜逃人员回港接受司法程序,有理有据,具备必要性与正当性。各个司法管辖区都设有法律,禁止窝藏、资助或以其他方式协助危害国家安全分子、恐怖分子、犯罪分子。触犯这类法律的人都应当依法惩处,他们与罪犯之间的关系不构成免责理由。”
经完善的选举制度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之后产生的立法会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符合政权必须掌握在爱国者手中这一世界通行政治原则。完善后的立法会彻底摆脱以往对立撕裂、议会失序失效的乱象,回归理性务实轨道,高效议政,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第八届立法会换届选举于去年年底顺利举行,选民踊跃投票,选出新一届爱国爱港、有担当、有才干、愿意服务社会的立法会议员,再次展现新选举制度下高质量高水平的良性竞争,体现广泛代表性与均衡参与。完善后的立法会用实践证明,这套制度契合香港特区实际,适配香港发展需要。”
发言人接着表示:“世界上不存在单一的民主模式。欧盟内部27个成员国拥有各不相同的选举制度与政治传统,充分说明民主实现形式本就多元。欧盟应当以尊重、客观的态度看待香港特区结合自身实际推进的民主政治发展。”
加强国民教育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学校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场所,学校有责任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防止政治干预、违法活动侵入校园,保障学生福祉。国民教育一直是香港中小学、幼儿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深学生对国情、历史文化、《宪法》《基本法》以及国家安全的认识,树立文化自信,增强国民身份认同,培养德才兼备、有担当、有视野、爱国爱港的新一代。同时教师是学生重要榜样,肩负知识传承、品德熏陶的重任,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教师专业操守。推行包含国家安全教育在内的国民教育,是世界各国教育主管部门正当合理的职责,各地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教育、培育国民身份认同,包括本国宪法、历史、文化、地理等知识。”
“学术自由是香港一贯珍视的重要社会价值,也是香港高等教育取得成功的基石。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学者和大专院校依旧同境外、校外合作伙伴开展正常交流。同时本地大专院校已经落实多项举措,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学习范畴,履行法定责任。各院校拥有课程设计自主权,特区政府鼓励院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国家安全教育学习机会。”
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特区政府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香港已经踏上由治及兴的新阶段。”
“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拥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得天独厚的突出优势。香港继续以单独成员身份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香港将凭借联通内地与世界各地的独特优势,巩固‘超级联系人’与‘超级增值人’双重角色。《香港国安法》带来的稳定环境,助力香港同世界各地实现强劲持续贸易增长,欧盟依旧是香港最重要贸易伙伴之一。此外,《2026年世界竞争力年报》中,香港整体排名再次位居前列。香港会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特区政府也会持续增强发展动能,积极招商引资引才,提升香港竞争力。”
发言人重申:“任何外国或者外部势力抹黑香港、企图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只会暴露自身理屈词穷,绝不会得逞。特区政府会继续坚定履职,恪守法治原则,保障‘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实践行稳致远,更好结合‘有为政府’和‘高效市场’,积极招商引资引才,提升香港竞争力,推动香港经济迈上新台阶,为市民谋幸福,为香港谋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