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连银小区三区:室外零下8度,室内温度12度

 时间:2026-01-04 10:15 来源:香港每日电讯责任编辑:白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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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每日电讯 • 香江新闻三门峡讯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连银路连银小区三区多位居民向记者反映,连续三个供暖季,小区住宅室内温度始终在16℃至17℃区间徘徊,天气未能达到国家供暖标准,居民居家需身着厚重衣物御寒,供暖体验大打折扣。

这几天,义马市降雪了,室外温度下降到零下8度,CAN记者走进连银小区三区一居民家里,将温度计放在暖气旁半个小时后观看,温度计显示室内温度仅仅12度。

这位居民告诉CAN记者,已经给热力公司打了很多电话反映情况,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据了解,我国城镇供热服务有明确规范,居民住宅冬季室内供暖温度通常需达到18℃及以上,连银小区三区的实际供暖温度已明显低于这一标准。居民们表示,每年均按时足额向供热企业缴纳取暖费,与义马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了合法的供热服务合同关系,理应享受到符合标准的供暖服务,度过温暖舒适的冬季。

“交了取暖费却得不到应有的供暖保障,家里老人孩子都容易受凉。”一位住户无奈说道。

香港每日电讯法律顾问张博律师表示:依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居民冬季采暖室内温度不低于18℃是具有强制性的供热服务标准,而居民与热力公司之间存在的供热服务合同关系,也要求供热方必须履行保障达标的合同义务。室温长期不达标,已明显违反了法定义务与合同约定。热力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是保障供暖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除非能证明问题由用户自身或不可抗力导致,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及时排查整改系统问题、对不达标期间的取暖费予以退还,并对因低温造成的额外取暖支出或健康损害等损失进行赔偿。

对于居民维权,张博律师建议可先系统性地固定证据,如多次测温记录、缴费凭证及沟通记录,并以集体联名形式向热力公司正式书面投诉;若问题未解决,则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45热线投诉,请求行政介入;最后,若仍无法解决,居民可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热力公司履行整改、退费及赔偿等责任。

张博律师强调,供暖是基本民生服务,居民依法理性维权既是为保障自身权益,也是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方式。

义马市连银三区的居民们希望义马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能重视民生关切,认真倾听居民呼声,尽快排查供暖短板、整改服务问题,切实提升供暖质量,为居民提供达标且优质的供热服务,保障居民冬季基本取暖权益。


(责任编辑:白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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